各代理咨询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公开比选宿州市大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权用房一层及三层装修(EPC)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市大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权用房一层及三层装修(EPC)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实验室室内装修改造、地面铺装、墙面装饰、吊顶、门窗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及线路迁改、智能化及配套设施、照明监控设施、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等内容。
3.预算金额:约378万元。
拟选取一家代理服务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范围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造价咨询费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执行。报价的最高限价为按相关标准60%计取,高于60%为无效报价。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名单截图。
3.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参与报名单位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能够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4人,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登记内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
综合评审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基本条件 (2分) | 营业场所、注册资金、办公设备、内部、收费标准 (2分) | 得分=基本条件分值*2% 须提供本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多元评价分值截图。 |
2 | 人员配备 (18分) | 人员配备评价情况 (4分) | 得分=人员配备分值*4% 须提供本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多元评价分值截图。 |
项目代理负责人 (6分) | 拟派项目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得6分。 | ||
项目造价负责人 (4分) | 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类 中级 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的得4分。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4分) | 拟配备项目组成员具有工程类 中级 及以上职称的,每配备一名得 2 分,本项满分4分 | ||
3 | 企业业绩 (10分) | 企业业绩评价情况 (2分) | 得分=企业业绩分值*2% 须提供本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多元评价分值截图。 |
企业业绩 (8分) | 自 2022 年 1 月(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今,参与比选的企业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4分,满分 8 分。 (类似业绩指:中标价格200万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类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改造类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从业行为 (4分) | 执业行为评分 (4分) | 得分=从业行为分值*4% 须提供本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多元评价分值截图。 |
5 | 服务质量 (23分) | 代理机构服务评价 (3分) | 得分=服务质量分值*3% 须提供本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多元评价分值截图。 |
服务方案 (20分) | 1、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总体思路、综合描述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针对本工作风险防范方案、保密方案,处理措施得当。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招标代理服务整体方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合理、可行;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6 | 能力评测 (3分) | 能力评测 (3分) | 得分=能力评测分值*3% 须提供本机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多元评价分值截图。 |
7 | 服务报价 (40分) | 服务报价 (40分) | 1、费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A值(A值为按相关标准 60 %计取),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C值作为满分40分。最终基准价C值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A值的 80 %且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若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均低于A值的 80 %,则最终基准价C值取值为A值的 80 %。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4位小数(四舍五入), 4、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0.5; |
1.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依据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打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对有候选人排序。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递交比选申请材料的代理机构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评审小组由宿州市大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组建。
4.本次比选相关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人员配备一览表(登记信息截图、职称、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服务方案;
(7)比选公告要求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8)评审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纸质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递交,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备查,比选文件留存。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段)。
2.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411989241@qq.com(邮件中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确认。未按照要求报名或未报名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
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00,宿州市埇桥区通济一路39号宿州水利大楼5楼504室。(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报名单位需现场参加,缺席视同放弃。
2.未报名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18095698883
宿州市大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格式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函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
报价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签字) | |
投标报价 (费率%) | %(保留两位小数)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报价人: (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姓名) 系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报价人: (签章)
年 月 日
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技术职称 | 资格 证书 | 负责过的项目 |
注: ①须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②单位一经确定,未经比选人同意,拟派主要人员不得擅自更换。